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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加班就构成违纪?公司解雇不配合加班员工被判赔20万

韩某于2004年9月入职苏州某电子公司,不同班构被判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意加员工2020年10月,成违该公司以韩某“不配合公司政策,纪公加班积极度差”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司解为维护自己权益,配合赔万韩某将公司告上法院。不同班构被判法院审理查明,意加员工韩某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成违并无约定具体的纪公加班加班时间,此外,司解公司也未能举证证明就加班事宜与工会、配合赔万韩某协商一致,不同班构被判且对加班时限作出过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意加员工条件安排,相关做法侵害了劳动者的成违休息权。在这个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判决赔偿员工20余万元。目前,公司已履行了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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